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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林业--林业规划--郑州市林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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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林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来源:郑州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4027次 发布时间:2006-8-1 1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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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河南省林业发展“十一五”规划》、《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郑州森林生态城总体规划》,按照省林业厅和市政府关于编制林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有关要求,制订本规划。
一、“十五”林业规划执行情况
(一)“十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绩
“十五”期间,是我市林业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精神,加快郑州林业发展步伐,把郑州建设成为山川秀美的森林生态城市,及时作出了《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提出了“力争在2013年前把郑州建设成森林生态城市”和“到201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0%,重点区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林业产业机构明显优化,林分质量显著提高,初步形成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林业生态体系、林业产业体系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一致的林业管理、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奋斗目标。先后出台了《关于抓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的通知》、《关于抓好郑州市风沙源生态治理及嵩山山脉水源涵养林工程建设的通知》、《郑州市封山育林管理办法》和《郑州市人大关于实施〈郑州森林生态城总体规划(2003—2013)〉的决议》等政策规定。按照“西抓水保东治沙,城市周围森林化”的林业生态建设思路,以大工程带动大发展,加快森林资源培育,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林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
1、造林绿化取得突破性进展。“十五”期间,我市认真贯彻党中央 国务院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抓住国家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加大林业建设投资的重要机遇。相继实施了国家及省下达的退耕还林、防沙治沙造林、淮河防护林、黄河中游防护林、名优经济林工程和通道绿化、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结合我市生态建设实际,先后启动了市本级安排的风沙源生态治理、嵩山山脉水源涵养林、绿色通道和贾鲁河林带建设、尖岗和常庄周边水源涵养林等重点林业工程建设,累计完成造林79.37万亩,其中重点工程造林68.5万亩。新建、完善平原林网150万亩,绿化路河渠堤5600公里,林网间作控制率由2000年的82%提高到93%。“十五”规划的78个平原乡镇全部实现平原绿化高级达标。完成森林生态城工程造林28.3万亩,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实现了持续快速发展。全市林业用地面积189.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了21.4%,活立木蓄积569.93万立方米。林业投入不断增加,五年内市财政投入达两亿多元。
2、森林资源保护取得明显成效。一是严格实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木材凭证运输制度和木材经营管理许可证制度,依法加强了对林地和林木的管理。二是健全了森林资源管护机构,壮大了管护队伍,加强了森林防火、病虫害预测、预报、防治和检疫工作,有效促进了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连续四年组织飞机防治杨树食叶害虫,有效地遏制了林木病虫害在我市蔓延的势头。实现了森林病虫害防治目标管理“四率”指标一降三提高的总体要求。三是严厉查处各类涉林案件。查处各类林业案件2271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分子197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360万元。四是进行了二类森林资源清查,摸清了家底,编制了《郑州市森林经营资源方案(2003年—2012年)》,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五是组织实施了重点公益林区划认定工作,全市48.4万亩重点公益林纳入了国家第一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加快了荒山、荒地森林植被的恢复,促进了全市森林资源快速增长。
3、林业产业得到较快发展。“十五”末,全市经济林总面积达70.06万亩,年果品产量达24.28万吨,优质果率达到 80%; 商品用材林18.13万亩; 森林公园已发展到13处,经营总面积达53.3万亩。5年累计完成大田育苗和种苗花卉基地建设10万亩,容器育苗4704 万袋,为造林绿化提供优质苗木46646万株。全市林业年产值9.6亿元,其中森林旅游收入达到7000万元。
4、林业科技工作取得显著进步。结合林业生产建设的需要,大力开展人工造林精品工程建设,推广抗旱造林、容器育苗、平原防护林及优质果品组装配套等实用新技术, 完成省、市林业科技攻关项目43项。全市引进推广林木新品种90多个、推广应用林业新技术30多项,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二)存在问题
1、现有森林资源与生态需求的差距还比较大。全市人均有林地面积仅0.21亩,分别为全省和全国水平的1/2和1/10;全市仍有近6万亩的流动、半流动沙丘沙地、20余万亩的风沙化土地需要综合治理,还有50余万亩的宜林荒山荒地和坡耕地需要造林绿化、退耕还林和封山育林,平原绿化、绿色通道建设尚需进一步完善提高,特别是森林生态城市建设才刚刚起步,任务还相当繁重,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比较严重,生态状况仍很脆弱。
2、林业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尤其是部分县(市)、区对林业建设的投入严重不足,投入建设资金与林业生态建设任务的需求矛盾突出。
3、林业产业体系不健全。资源培育与林产工业、服务业相互脱节;林产品加工水平低,产业结构不合理,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少,整体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等。
4、森林资源保护任务繁重,林业管护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造林绿化的快速发展,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形势更为严峻。
5、林业基础设施建设不配套,管理手段落后,中幼林管理,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方面工作滞后,存在着影响林业发展的隐患。
6、森林经营管理薄弱,森林整体质量不高。据2002年全市二类森清,全市森林平均每公顷活立木蓄积23.92立方米,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2,为全国水平的1/4;树种结构单一,森林灾害比较严重;林分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较低。
二、林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郑州森林生态城总体规划》,以生态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坚持需求导向、生态优先、生态和经济相互促进,加快培育公益林,大力发展商品林,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坚持科教兴林,依法治林,科学营林,努力建设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森林生态建设步伐,促进资源节约型、生态友好型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小康社会建设。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完成人工造林100万亩以上,全市有林地面总面积达到21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0%,其中森林生态城规划区达到35%;全市林业总产值力争达到16亿元。重点区域的环境状况明显改善,林业产业结构明显优化,林分质量显著提高,初步形成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林业生态体系、林业产业体系和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步发展的林业管理、社会服务体系。
1、生态体系建设目标:
(1)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60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37%。
(2)建设森林公园、树木园和生态林业观光园22处,建设面积34.5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1%。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5%。
(3)国家、省、市的重点公益林总规模达到150万亩,并初步建立市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4)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森林生态城建设为依托,建设林业生态乡镇30个,林业生态村600个。
2、产业体系建设目标:
(1)经济林面积达到80万亩,经济林产量达到60万吨。
(2)商品用材林面积达到35万亩,年产木材30万立方米,木材综合利用率达到70%。
(3)林木花卉种苗基地达到10万亩。
(4)森林旅游年接待人数达200万人次以上。
3、保障体系建设目标:
(1)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林业分类经营体制相适应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
(2)初步建立林业分类经营体制框架和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初步建立起林业产权制度框架。
(3)完成生物防控中心、森林资源监测调查规划设计中心、森林火灾防控指挥中心和林木良种繁育中心建设,启动林业科技创新工程,确保林木病虫害和危险性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以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下,基地供种、供苗率达到80%,造林良种使用率达到65%,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55%,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45%。
(三)总体布局
按照《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郑州森林生态城总体规划》,根据全市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和对林业发展的要求,优化配置林业建设布局,形成以生态建设为主线,以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为载体,发展与保护相协调的林业发展态势。在抓好国家和省林业重点工程的同时,重点抓好风沙源生态治理、嵩山山脉及尖岗、常庄水库水源涵养林、东部防沙治沙造林、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绿化等造林绿化工程和黄河湿地保护区建设及郑州市树木园建设,继续推进退耕还林、通道绿化和重点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加快森林旅游资源开发,大力发展种苗花卉基地和名优经济林等林业产业,积极开展良种引进、驯化和繁育,建成林木良种繁育中心。强化对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搞好森林资源监测调查规划设计、森林火灾防控指挥中心、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中心建设。加强重点资源开发区域的生态保护,大力实施矿区生态恢复和建设,加强对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的生态保护和监管,强化对水源、土地、矿产、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遏制生态破坏。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收益,谁补偿的原则,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四)建设重点
“十一五”期间,以森林生态城建设等林业工程为重点,大力推进林业生态体系、林业产业体系、林业科技支撑体系和森林资源保护体系建设。
1、林业生态体系建设
(1)森林组团工程
按照《森林生态城总体规划》,以郑州市建城区为中心,在周边9县(市)、区2896.3平方公里范围内,完成造林面积43.44万亩。“十一五”期间,在完成“一屏、二轴、三圈、四带”建设的同时,重点完成西北、西南、东北、东南及南部五大森林组团建设。2008年底前,建设总任务为38.7万亩,其中西北森林组团10万亩,西南森林组团10万亩,东北森林组团4万亩,东南森林组团10万亩,南部森林组团4.7万亩。
(2)生态林带工程
以高速路、快速路、县乡通道及平原地区沟、河、渠等为依托,新建宽度10-100米的生态防护林带,全面提高我市通道绿化和平原林网建设水平。“十一五”期间,沿少洛高速、西南绕城高速、新京珠高速、郑汴城际快速路(以下简称“三高一快”)以及县道两侧,建设通道防护林带总长度达500公里以上,总造林面积达20万亩;新建、完善农田林网150万亩,农林间作9万亩。2008底前,重点完成“三高一快”通道绿化270公里,造林7.3万亩,其它通道130公里;新建、完善农田林网100万亩,农林间作5万亩。
(3)生态防护林工程
① 退耕还林建设
“十一五”期间,严格按照科学规划、完善政策、加强协调、突出重点、巩固成果、稳步推进的原则,抓好以坡耕地、荒山荒地为主的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争取并完成国家和省下达退耕还林建设总任务52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30万亩,荒山荒地造林11万亩,封山育林11万亩。
② 淮河上游防护林建设
争取在登封、新密、新郑等地继续实施此项工程,重点抓好骨干生态工程建设,完成淮防林建设8万亩。
③ 重点公益林建设
在抓好第一批国家下达48.4万亩重点公益林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扩大工程规模,同时启动市级重点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机制,到“十一五”末,使工程总规模达到150万亩。
④ 小型公益林工程建设
按照精品工程建设标准,争取在巩义、登封、新密、荥阳和惠济等地完成小型公益林造林任务6万亩。
⑤ 防沙治沙工程建设
在中牟、新郑、管城、金水、惠济的34个乡镇全面展开,重点抓好未治理的风沙土地22.4万亩的综合治理作,完成15万亩防沙治沙造林任务。
⑥嵩山山脉水源涵养林建设
结合森林生态城建设,参照退耕还林工程管护办法,完成嵩山山脉水源涵养林造林15万亩,封山育林20万亩。对嵩山山脉现有森林植被全面禁伐;对新造幼林地和灌木林地,全面实施封山育林。
(4)林业生态村建设工程
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森林生态城建设为依托,建好一批生态县、乡、村。各地在“十一五”期间应做好规划和各项准备工作,分段实施,力争到“十一五”末,初步建立起生态安全、生态文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乡镇30个、生态村600个,带动我市林业建设走上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发展道路。2008年底前,生态乡镇要达到20个,生态村达500个。
(5)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按照省政府豫政文[2004]215号文和省林业厅以豫林文[2004]105号文的要求,将在黄河南岸郑州段建立郑州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并尽快筹建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该护区涉及巩义市、荥阳市、惠济区、金水区、中牟县等地,总面积57万亩,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3个功能区。2008年底前,要完成确标立界、保护点建设、巡护路网、野外给饲站、管护船艇、生物围栏、动物救护站、野生植物及生境保护工程、植被恢复工程、科研中心等,基本建立起保护区框架。
2、林业产业体系建设
(1)商品用材林产业
按照“适地适树、适当集中”的原则,利用沿黄、“四荒”、“四旁”等宜林地,大力发展商品用材林,在基础好、林地资源丰富的县(市)、区,适当集中,形成基地。规划发展商品用材林17万亩,使全市商品用材林总规模达到35万亩。
(2)经济林产业
根据各县(市)、区的传统优势和宜林地资源,按照“市场主导、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发展经济林25万亩。在登封、巩义、新密、荥阳、上街重点发展核桃、石榴、柿子、密香杏、金银花等,适当发展小杂果;在新郑、中牟重点发展大枣;在市内五区重点发展时令水果。同时,在新密建设金银花特色药材基地0.5万亩,全市结合重点工程造林实施林药间作6万亩。
(3)林木花卉种苗产业
种苗是造林绿化的基础。结合森林生态城建设,按照“就近发展、新老结合”的原则,在建设区大力发展苗木,重点培育常绿和乡土树种,结合引进名优新品种,使总规模保持在10万亩。
(4)林产品加工产业
积极扶持林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提升人造板加工和果品贮藏、加工能力,完善林产品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林产品流通。到“十一五”末,新增人造板加工能力15.2万立方米,家具加工能力20万套,销售市场3处,其中新密、新郑、中牟各1处;年新增果品贮藏、加工能力20万吨,达到24万吨,新建果品贮藏库5座,其中登封2座,荥阳、中牟和市直各1座;新增药材加工能力0.8万吨。
(5)森林旅游产业
新增森林公园、树木园、生态林业观光园22处,建设面积34.5万亩,使森林公园建设面积达到我市国土面积的3.1%以上;完善现有13处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前三年重点建成潮湖森林公园、西流湖森林公园、马头岗森林公园、邙山森林公园、尖岗森林公园、唐岗森林公园、雁鸣湖森林公园等。
不断开拓“枣乡风情游、樱桃节、葡萄节、石榴节、鲜桃节”等特色旅游的市场潜力,巩固和整合全市森林旅游资源,建立完善绿色旅游通道网络系统,建成以生态观光、休闲度假为主的3大森林旅游区。
①嵩山森林旅游区:形成人文景观、休闲度假、会议接待为主的“青龙山森林公园→ 嵩北森林公园→登封嵩山国家森林公园”和“桃花峪森林公园→神仙洞森林公园→始祖山森林公园”精品线路。
②黄河沿岸及故道森林旅游区:结合沿线森林公园的建设,形成以自然风光、黄土地貌为特色的沿黄城郊型“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 →南河渡森林公园”森林生态旅游线路。
③平原森林公园旅游区:以休闲观光为主的“郑州国家森林公园→中牟森林公园→雁鸣湖森林公园”特色城郊型森林旅游线路。
3、林业支撑保障体系建设
(1)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中心建设
为加强对森林病虫害和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防控,“十一五”期间,要组建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制中心,统一领导、协调、指挥全市森防工作。规划前三年要完成机构设置,建设办公、重点实验室等5000平方米以上,配备相关仪器设备,建立一个隔离苗辅,建立、完善一支专业机防队伍,基本实现对全市森林资源有效监测,使森林病虫害成灾率降低到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0%以上,灾害测报准确率达到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2)森林资源监测调查规划设计中心建设
成立郑州市森林资源监测调查规划设计中心,完成基本建设5000平方米以上及机构建制,配备专业人员,承担起对全市森林资源监测、调查、规划和设计工作。
(3)森林火灾防控指挥中心建设
在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机制,成立森林火灾防控指挥中心,逐步建立“3S”系统,完善全市森林火情卫星监测体系,组织好全市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工作,加快火情监测网络建设,建立以嵩山山脉为主的监控网络,使全市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0.5‰以下。“十一五”前三年,要完成机构建制,基本建设5000平米以上,配备森林火灾预防、应急防控指挥设备,组建一批专业防火队伍。
(4)林木良种繁育中心建设
2008年底前,建成规模2000亩以上集新品种引进、驯化、繁育于一体的林木良种繁育基地,实现年产优质苗木100万株。
(5)林业科技创新工作
“十一五”期间,根据《郑州市2020年林业科技创新规划》,全面启动六大林业科技工程,为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建设提供更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六大林业科技工程依次是生态建设与生态安全科技工程、林业生物技术及良种战略科技工程、森林生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科技工程、林业产业发展科技工程、林业科技信息技术科技工程、林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科技工程。
三、实现“十一五”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林业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
1、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和贯彻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关系,要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切实提高对加快林业生态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明确各级政府是林业建设的责任主体,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真正把发展林业作为改善生态环境的主要任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重要保障,确保林业发展规划顺利实施。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认真完成我市林业“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2、继续实行各级领导任期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造林绿化任务完成情况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强化责任管理。
3、加强林业行政机构建设,保持林业机构稳定,并不断完善,强化林业部门的管理职能和对造林质量监督管理,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严格奖惩措施,加大奖惩力度。
(二)深化林业改革,加快林业发展步伐
改革现行林业经营管理体制,对以满足国土安全和生态安全为主要功能的生态公益林,由各级政府通过财政统一解决资金。对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的商品林,以市场为导向,由经营者自主经营,国家给与必要的扶持。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林业政策,搞好林权证发放,实行山权与经营权分离,林地承包使用权一定五十年不变,荒山(地)承包使用权可以延长至70年不变,并允许依法继承,切实保护林农的合法权益。加大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力度,大力推广承包、租赁、联合经营、股份合作等多种有效造林形式,坚持谁绿化、谁管理,谁投入、谁所有,谁受益、谁经营,把建设、管护和物质利益结合起来,使责权利相统一,充分调动广大群众造林绿化的积极性。
(三)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技兴林战略,提高林业生态建设成效
按照《郑州市2020年林业科技创新规划》,启动生态建设与生态安全科技工程、林业生物技术及良种战略科技工程、森林生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科技工程、林业产业发展科技工程、林业科技信息技术科技工程和林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科技工程等六大林业科技工程。到2010年,全市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55%,林木良种使用率达到65%以上,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45%以上,完成95个乡级林业站建设任务和林业站“三定”工作,建成5个标准县林业技术推广站,推广林业新技术25项,建立10个林业高新技术科技示范园,引进林木和经济林新品种50个;举办各类专业技术和岗位培训班23次,培训各级林业人才3.6万人次。
(四)拓宽投资渠道,加大对林业建设的投入
1、建立长期稳定的公共财政投资渠道。市和县(市)区要根据林业发展的需要,确保对林业的投入,每年对林业建设的投入增幅要高于本地当年财政增幅的10%。对市政府确定的林业重点工程,应纳入地方财政投资规划,给予重点保证。要加大对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重点旅游风景区道路和主要河流、水源地林带建设的投资力度。财政支农资金中用于林业的部分,每年都要有一定数量的增长,重点用于植树造林。
2、创新投资机制,强化信贷扶持。大力提倡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外资投资林业。金融部门要对林业重点工程和林业企业实行中长期信贷扶持政策,市和各县(市)区财政视财力情况给予财政贴息。对群众造林育林,农村信用社要给予信贷支持,允许个体或农户以联户联保等形式申请小额信贷,并适当放宽贷款条件,扩大面向农户的小额信贷和金融服务。积极鼓励林业企业和民间组织,组建形式多样的林业信贷担保机构,建立银行、企业、经营者风险共御机制。
3、实行林业轻税费政策。认真实行国家和省各项林业税收优惠政策。征收的育林基金要用于林业再生产。基层林业管理单位因此出现的经费缺口由同级财政解决。
4、完善林业基金制度,煤炭、冶金、轻工、交通、铁路、水利、城建等系统应依法按照规划比例提取育林基金和城市建设绿化费,用于发展本部门造林绿化事业。要认真落实《全民义务植树实施条例》,依法征缴义务植树绿化费。
(五)积极推进林业产业化建设
1、合理调整林种结构,扩大生态防护林比重,适当增加用材林数量,相对稳定经济林面积。
2、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搞好树种结构调整,压缩不适销品种,扩大优质果生产,重点开发本地特色树种、品种和引进优良树种、品种。
3、积极开发森林旅游资源,切实搞好现有森林公园的配套建设,开辟新的森林旅游景点和线路。
(六)依法治林,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实施纲要》和《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林的实施意见》,严格实行森林资源限额采伐、凭证采伐、凭证运输销售及林业核查等管理制度,建立森林资源监测体系,确保森林资源持续增长。
2、加大林地保护管理力度,坚决制止林地非法流失,依法维护林权证的法律地位,严格征用林地和改变林地的审批制度,依法按程序办理各项建设工程使用林地审批手续。
3、加强林政管理、林业公安、木材检查站、林政稽查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业务培训制度,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素质、建立举报林业违法案件奖励制度,提高广大群众对林业违法案件举报的积极性,严厉打击滥砍滥伐、滥捕滥猎、滥占林地、非法贩运木材和野生动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4、认真抓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认真落实护林防火行政首长责任制,把森林资源的无效消耗控制在最低限度,确保生态安全。
(七)创新建设机制,推动工程管理,提高建设质量。
1、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鼓励各种非公有制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林业建设。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林业的法律地位,切实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要出台鼓励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优惠政策,并在投(融)资、税费、土地使用、采伐利用等方面向非公有制林业倾斜。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强对非公有制林业经营着在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服务。
2、制定适合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林业项目建设特点和可操作性强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规范建设行为,使林业工程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精品化、标准化。要全面引进竞争、激励和淘汰机制,积极推进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机制、监理制、施工合同制及竣工验收制、公示制等制度。坚持林业重点工程与技术推广“三同步”原则,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提高林业建设质量。



编辑:郑州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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